孟子

第三十一节

  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太甲于桐,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

  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本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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