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
  • 诗人介绍

      张居正(1525年5月26日-1582年7月9日),男,汉族,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湖广荆州卫(今湖北省荆州市)军籍。生于江陵县(今湖北省荆州市) ,故称之“张江陵”。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内阁首辅,辅佐明万历皇帝朱翊钧进行“万历新政”,史称“张居正改革”。

      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隆庆元年(1567)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后迁任内阁次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隆庆六年(1572)代高拱为内阁首辅,晋中极殿大学士, 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任内阁首辅十年,实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财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总括赋、役,皆以银缴,"太仓粟可支十年,周寺积金, 至四百余万";军事上,任用戚继光、李成梁等名将镇北边,用凌云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乱;吏治上,实行综核名实,采取“考成法”考核各级官吏,“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体为之肃然。

      万历十年(1582)六月病逝,享年五十八岁,赠上柱国,谥文忠(后均被褫夺)。明代唯一生前被授予太傅、太师的文官。死后被明神宗抄家,至明熹宗天启二年(1622年)恢复名誉。著有《张太岳集》《书经直解》《帝鉴图说》等。

  • 早年

    张居正生于世宗嘉靖四年(1525年),自幼聪颖。十二岁投考生员,荆州知府李士翱很赏识他。十三岁考举人时又颇受乡试主考官湖广巡抚顾璘赏识,二人成了忘年交,顾称其为“小友”,盛赞其为“国器”并解犀带相赠;然顾恐其过于顺利得意忘形而终无为,有意磨砺之,强制其落榜。

  • 仕途

    嘉靖十九年(1540年),张居正在十六岁时中举。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进士,由庶吉士至翰林院编修。世宗后期,居正升任右中允,与时任国子监祭酒的高拱关系良好。而居正亦是当时少数能与两大重臣严嵩与徐阶都能保持良好来往的官员之一。张居正与朝廷中宦官和权臣都有密切关系,这对他后来的仕途与施政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但也埋下“祸发身后”的悲剧。

  • 宰辅

    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居正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上《陈六事疏》,声明自己关于改革时政的意见。经历了激烈的内阁斗争后,最终与高拱并为宰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和高拱一起巧妙利用俺答汗孙子来降一事,与鞑靼和解互市,结束了双方多年的战事,是为俺答封贡。在南方,准许广州举办一年两次“交易会”。

  • 改革

    神宗万历初年,张居正与宦官冯保合谋逐高拱(关于与冯保合谋逐高拱之事,近代有不少学者提出异议),代为首辅。当时神宗年幼,张居正得到当时摄政的神宗生母李太后的完全信任,一切军政大事均由他主持裁决,前后当国十年,实行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

    万历元年六月(1573),居正实行考成法,加强对官员的考评,他要求全国各个衙门分置账簿,记载一切发文、收文、章程、计划,是为底册。底册一式三份,一份本衙门留存,一份送各科备注,实行一件注销一件,逾期未办理的,该科上奏候旨,一份送内阁考察,作为官员升降任免的依据。此前,内阁无法控制的言官,也归到了内阁的管理。如此一来,月有稽,岁有考,大大提高了各衙门的办事效率;中央到地方的政令畅通;裁减了大量的庸官冗员;有力地整理了全国税捐,数年的积欠得以收缴,国库收入增加。最重要的是内阁通过此举牢牢把握行政、监察大权,其中枢地位日益显著。

    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父亲去世。按官制应守孝三年,张居正在明神宗的支持下提出夺情,一时间遭到多方面的剧烈攻击。张居正不守孝,杖罚领头反对的官员,强力压制反对意见。最终事态平息,但张也处于与大多数官员为敌的境地,也落得贪权不孝的骂名。

    万历六年(1578年)下令清丈土地,清查大地主隐瞒的庄田,三年后在全国内推行了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把条项税役合并,按亩征银,虽然没有彻底贯彻,但纳税土地从四百多万顷回升到七百万顷以上,使政府的财政情况有所改善。

    万历七年(1579年)神宗因夜与宦官张鲸游玩时行为不检,遭到李太后训斥,张居正为皇帝写了罪己诏,由此埋下日后的祸根。一次神宗在读《论语》时,误将“色勃如也”之“勃”字读作“背”音,张居正厉声纠正:“当作勃字!”声音太大,吓得神宗惊惶失措,在朝的大臣无不大惊。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说:“(张居正辅政)宫府一体,百辟从风,相权之重,本朝罕俪,部臣拱手受成,比于威君严父,又有加焉。”晚年张居正的权势之大,连皇帝都有所忌惮,其父病逝,他奉旨归葬,坐着32人抬的豪华大轿,内附有厕所与简易浴盆,吃饭时菜肴过百品,“居正犹以为无下箸处。”。通州县知县张伦拍足张老太太马屁,老太太对张居正说:“一路烦热,到了通州一憩,才有如游清凉国。”张居正提拔张伦为户部员外郎。对于晚年的生活有人指责其骄奢、专权,两个儿子分别中状元、榜眼,为世人非议。

    自王守仁创立阳明学,经数十年发展,阳明学左派的泰州学派宣扬人性解放,如何心隐、李贽等,何心隐就因此被张居正收狱,拷打而死。明士大夫素有议政传统,但张居正禁止批评时政。张居正学通阳明学右派与朱子学,为顾及统治阶级利益,下令禁毁各名山书院。

    万历八年(1580年)十月,下令吏部遍查两京衙门,“有冗滥者裁之”。万历九年(1581年)正月裁两京户部侍郎以下156个职位,同年裁撤郧阳巡抚、顺天巡抚、湖广总兵等地方大员职位。文武官员从12万余人降到9.8万人以下。他清查地主隐瞒的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财政状况有所改善;用名将戚继光、李成梁等练兵,加强华北、边镇防务。

    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病卒,赠上柱国,谥文忠,在过世前十天,神宗加封为“太师”,为有明一代极少数生前受封此职大臣之一。正史认为张居正死因是痔疮。也有现代医学认为死时症状类似于直肠癌。其他关于诸如纵欲过度的传言,没有其他佐证,只见于野史。

  • 身后

    张居正死后不久,是年十二月壬辰(初八日)江西道御史李植上疏弹劾冯保十二大罪状。明神宗览奏之后大喜说:“吾待此疏久矣!”查抄冯保家产,并将冯保发配南京孝陵种菜。梁梦龙、曾省吾、王篆一概勒令致仕。这时候,宦官张诚及江西道御史李植、云南道御史羊可立、山东道监察御史江东之等纷起攻讦张居正与冯保“交结恣横”、“宝藏逾天府”,陕西道御史杨四知因上疏劾张居正“贪滥僭奢,招权树党”,神宗诏令“姑贷不究,以全终始。”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南京刑科给事中阮子孝又上疏弹劾张居正“各子滥登科第,乞行罢斥”。这时张四维上疏代辩,说“居正诸子所习举业,委俱可进。惟其两科连中三人,又皆占居高第,故为士论所嫉,谤议失实”。神宗批文:“都教革了职为民”。羊可立弹劾张构陷辽王朱宪?,同时辽妃上书为辽王辩冤,并说辽王府家产无数,全入张家。

    于是万历皇帝下令籍其家,一些老弱妇孺因为来不及退出被封闭于张府,饿死十七口,其中有三名婴儿。

    长子张敬修不堪严刑逼供之重负,在写下一份“丘侍郎、任巡按,活阎王!你也有父母妻子之念……何忍陷人如此酷烈”“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张凤盘,今张家事已完结矣,愿他辅佐圣明天子于亿万年也!”血书之后自缢身亡;二子张嗣修投井自杀未遂,又绝食未果,后发配边疆。三子张懋修后戍烟瘴地而死。

    潘季驯上疏皇帝说,“治居正狱太急”,“至于奄奄待毙之老母,茕茕无倚之诸孤,行道之人皆为怜悯。”皇帝看了不高兴。后被御史李植劾以党庇张居正,落职为民。

    在“夺情”事件中得罪张居正而受到排挤的于慎行曾给办案的邱橓写信:“当其柄政,举朝争颂其功而不敢言其过,今日既败,举朝争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皆非情实也。”

    蓟州总兵戚继光调任广东任总兵,不久去世。内阁大学士许国连上三疏求去,说:“昔日颠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言官),党同伐异,罔上行私。”

    皇帝迫于物议,恩准给张家留空宅一所,田十顷养张老太太赵氏,余子皆充军。一年后赵氏在悲伤中死去。李植以及江东之、羊可立三人,以“尽忠言事,揭发大奸有功”,分别晋升为太仆寺少卿、光禄寺少卿和尚宝司少卿。

    张居正至天启时方恢复名誉。崇祯时“抚髀思江陵,而后知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时相一也”,为张居正彻底平反。识者感慨其“功在社稷,过在身家”。《明史》评价他功在社稷,张居正故宅有题诗云:“恩怨尽时方论定,封疆危日见才难。”

  • 著作

    张居正著有《张太岳集》、《书经直解》等,后世则把他所有的著作编入《张文忠公全集》。

  • 经济思想

    张居正提出了“厚农而资商”,“厚商而利农”的经济观点。他与工部派来的榷税使周汉浦探讨“始所建榷及后稍异”的原因,进一步阐明道理,畅言:“古之为国者,使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商农之势,常若权衡。然至于病,通无以济也。”

  • 家庭

    依照荆州张居正故居族谱记载,张居正共有六子一女。

    长子:张敬修,妻高氏,有子张重辉及三女,有孙张同敞。

    次子:张嗣修,妻贺氏,有子张重光。

    三子:张懋修,妻高氏,有子张重登、张重元及二女。

    四子:张简修,妻简氏,有子张重润,张重允。

    五子:张允修,妻李氏,子女不详,有孙张同奎。

    六子:张静修,族谱中未记载其婚配子女。妻李氏,李幼滋之女。

    女:张氏,夫为刘一儒之子刘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