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己在他人眼中闪闪发光,引来旁人路人陌生人的羡慕与赞叹——很多人把这当成对自己的善待。在我看来,这不是真正的自爱,而更像一种“自厌”,因为这里面全然没有对真实自我的观照、尊重和接纳,却充满了对自我本性的无视、嫌弃和压抑。事实上,这大可不必,一个人,不论表现得多好多完美,总有人喜欢,总有人不喜欢。即使像耶稣一样的圣人,也是有人喜欢他,有人不喜欢他,有人憎恨他,甚至将他送上了十字架。既然如此,我们大可以活成我们自己,活得更本色一点、更真实一些,反正还是会有人喜欢你、有人不喜欢你。但至少你会更喜欢你自己。这才像“自爱”,不是吗?